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宣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规则(EU)10/2011的修订规则(EU)2017/752,再次加入6种授权使用物质,新增重金属镍的迁移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全面迁移的食品模拟物,并澄清之前规则中的详细要求和修正了一些用词表述。
本次的修订规则(EU) 2017/752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变化:
一、修订及新增附录Ⅰ表1的授权物质清单,删除部门物质关于切合性验证的注解“1”,增加了6种授权使用的物质;
二、对于新增物质α-生育酚乙酸酯,增加注解“该物质或其水解产物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验证其是否满足规则第11条第3点的要求”;
三、新增附录II部门镍的迁移限量。规定镍的限值为0.02(mg/kg食品或食品模拟物);
四、修订后进一步明确预期接触种种食物的食品接触制品全面迁移试验指定的食品模拟物;
五、将(EU)2011/10 附件Ⅳ切合性声明应包罗信息中“食品接触外貌积和体积比”改为“经验证的最严苛的食品接触外貌积与体积比”;
今后次新规则可以看出,欧盟对食品接触产物的重金属限量尺度要求越来越严格,特别在塑料制品中增加了镍的迁移限量。

众所周知,镍是一种常见的导致接触过敏的金属元素,衣物上的金属铆钉、按钮、拉链及金属牌等与人体有直接接触的物品中镍的存在可能引起人体过敏。欧盟一直对不锈钢制品等金属制食品接触产物中镍的迁移量有严格要求,此次在食品级塑料制品中增加镍的迁移限量,这将无疑将对出口企业带来更为严苛的产物检测要求。
新规的实行和不停更新升级将迫使企业加快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支付更高的检测成本。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产物出口企业,欧盟(EU)10/2011规则是欧盟最严格也是最重要的食品级塑料制品规则,企业应跟踪规则最新动态,在产物设计阶段到量产阶段都要进行科学的宁静评估,尽早确保相关产物到达新规要求,规避质量风险。
同时完善质量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对原辅料采购及要害工序的动态监管,重点加大对风险敏感质料检测力度,制止因不切合进口国要求而遭遇退货,蒙受不须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