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掩护部联合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措施》,试点行业包罗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分析认为,随着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制度的出台,以及各行业的VOCs排放尺度的陆续出台,我国VOCs治理市场即将发作,测算监测和治理投资有望达千亿元。
两行业率先试点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VOCs作为四大总体污染物之一,是PM2.5及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成因。不外,VOCs治理相对脱硫、脱硝等市场起步较晚,2010年才首次将VOCs列入大气污染防治范围。
凭据试点措施,试点范围为石油化工行业中的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低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和仓储业,以及包装印刷行业的包装装潢印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凭据当地域实际情况增加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并制定增加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措施。地方环境掩护主管部门征收的VOCs排污费应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该措施规定,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试点行业企业应当缴纳VOCs排污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征收VOCs排污费,按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计征,污染当量值暂定为0.95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