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尺度化管理委员会宣布强制性国家尺度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物宁静技术规范》。此为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物(童装)的强制性国家尺度。该尺度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尺度在原有纺织宁静尺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物的各项宁静要求。
在化学宁静要求方面,尺度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两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在机械宁静方面,尺度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差异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同时,尺度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尺度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差异,该尺度将童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物;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物。
按宁静要求的差异,尺度将童装宁静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且要求婴幼儿纺织产物应切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物至少应切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物至少应切合C类要求。
该尺度同时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宁静类别,婴幼儿纺织产物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