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死亡人数与被追责人数成正比、事故品级与被追责人员级别成正比……这些当前生产宁静事故视察处置中流行的“潜规则”一直受到全社会的诟病。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宁静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司长成平认为,革新生产宁静事故视察处置机制十分须要和紧迫,应当尽快修订完善现有《生产宁静事故陈诉和视察处置条例》。
“宁静风险不会随经济水平提高而自然降低,我国仍将处于生产宁静事故多发期。”成平告诉记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经济生长“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下,宁静意识淡薄、非法违法行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宁静监督不到位等通病将依然普遍存在。她认为,事故的发生和处置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成平建议,革新事故视察机制,凭据事故视察与处置疏散的原则,建立独立的事故视察机构,凭据执法授权建立事故视察组独立进行视察。《生产宁静事故陈诉和视察处置条例》应明确事故视察组的组成人员及人数,视察组对视察结果卖力、对检察机关卖力。
“履职多处罚重的视察处置方式缺乏公正性。”成平说,应勉励各领域、各岗位、各企业、各环节制定明确的履职规范或尺度,确保每个监管和生产岗位的人员均确切地掌握其应尽职责。同时,制定尽职免责制度,形成人人尽责、不作为被追责的良性机制。
成平还提出,视察法式必须法定,视察要领应尺度化。“好比制定统一的视察表格,视察和被视察人员签字等,规范用词用语和态度等。”她体现,接纳非尺度化的要领和手段应追责,同时为防止责任追究与处置有失公正,应对处置决定进行公示,并流通申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