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近期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568号建议的回复中体现《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争取早日修订颁布。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农业生产宁静、农产物质量宁静和环境宁静。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农药管理立法事情。1997年颁布实施了《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随着社会经济和农药工业的生长,农药专营制度已不切合当前农药经营的实际,也不适应农业生产和农药工业生长的要求。为此2007年农业部启动了《条例》修订事情修订事情正在有序推进。
农业部体现目前修订草案已基本成熟,拟取消农药临时挂号,设立农药经营许可和建立农药召回制度。《条例》修订已列入2014年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相关事情争取《条例》早日修订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