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政府维持禁止使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防治棉铃虫的决定。此前,法院法官Maria Ligia Ramos Cunha Lima拒绝巴伊亚邦政府的一项申请,该邦政府要求巴西农业部取消禁止使用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为活性身分的农药的规定。
巴伊亚州法院法官维持了一审决定,认为这是“在巴西农业部(MAPA)挂号、及巴伊亚邦农业防御局作出说明前进行农药销售和使用的须要条件。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并未在联邦管辖权内进行挂号,因此不予使用。”
裁决中还说,“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宣布的技术指导中有关于使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倒霉因素”,为禁止在巴西挂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提供了依据。凭据法官的意见,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毫无疑问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并有许多无法确定的影响因素。
巴伊亚州政府提出,使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出于“植物病害紧急情况”,而MAPA批准州政府进口和使用这种农药,用以紧急反抗巴西一种罕见的严重虫害。目前已经在10个州发现了这种虫害,对大豆、棉花、玉米、高粱、豆类造成了严重威胁。并对西红柿、辣椒、咖啡、柑橘及其他作物发生影响。这种病害难以防治的水平和蔓延的速度使巴西农民极度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