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药检所向相关企业发出协助视察的公牍,要求企业配合视察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等3种除草剂的使用情况。
凭据要求,相关企业需要向药检所提供本企业含甲磺隆等3种农药产物生产及出口情况,包罗主要产物(自2006年起)年生产量、国内销售量、出口量及主要出口国、主要用途等。同时,还需要提供各企业含甲磺隆等3种农药产物使用情况,包罗自2006年以来主要使用地域、使用作物、使用量及使用效果、药害情况及典型案例或图片等。
凭据视察反馈,农药部药检所将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含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产物挂号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2年在第八届全国农药挂号评审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上,有专家建议应当在中国停止使用甲磺隆、氯磺隆、胺苯磺隆、氯嘧磺隆等除草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