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颁布了杀生剂新规则《欧盟杀生剂规则》(528/2012),内容笼罩包罗非农用产物在内的杀生剂的挂号,新规将于7月17日生效,并自 2013年9月1日起适用于各欧盟成员国,届时将取代《欧盟杀生剂指令》(98/8)。新规经过历时3年的谈判,终于在5月份告竣一致意见,新规出台将会使杀生剂的挂号要求越发严格。
98/8《指令》先前已经批准的活性身分仍然可以继续上市,直到挂号许可过期,已进行的活性身分审查将继续执行,计划完成日期为2014年5月14日。如同新的农化产物规则一样,已获批准的杀生剂有效身分将从规则附件Annex中剔除,随后另行体例新的已批准有效身分清单,并凭据需要进行更新。目前新规的附件I收录的是已批准的“低风险有效身分”,包罗这类有效身分的产物有资格申请简化审批法式,该清单目前还包罗小部门灭鼠剂和二氧化碳。
附件2和附件3分别给出对有效身分和制剂产物的挂号资料要求,单独罗列出对化学物质和微生物的规定。附件4制定了针对申请人希望免除资料提交的相应要求,对于袒露情况,如果没有科学须要性或者技术上的可行性,数据可免于提交。附件5列出了规则涵盖的产物类型,附件6制定了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评估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