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污泥被随意倾倒,不外乎监管不到位,导致对一些违法企业的纵容。
10月22日被北京门头沟法院判决的“北京市环保第一案”(据10月23日《新京报》)无疑极具讥笑性,一个打着“环保”招牌的公司竟然是从污水处置厂运出无法处置的底泥,然后倾倒入河床。
其实,这个案件也不令人意外。都市污水处置厂的污泥,与都市垃圾厂的渗滤液,一直让都市环保部门头疼不已。过去的做法是双方互相“协作”,垃圾厂把渗滤液倒进污水处置厂,然后让污水处置厂假装处置;污水处置厂把无法处置的污泥,倒入垃圾填埋场,让垃圾场假装彻底消纳。
污水处置厂为什么会有污泥?这得从污水处置的技术说起,污水处置厂的事情是把污染物从水体中疏散出来,让水回魂还清。但疏散之后,污染物并没消失,只是重新鱼龙混杂地聚集到了一起,成为凝固状的流体。
每个污水厂每天都市发生大量的污泥,目前为止,全国似乎没有一家污水处置厂有处置这污泥的能力。如果去追问每一家污水处置厂的厂长,他们会告诉你,“拉去做无害化填埋了”,但如果追着运这些污泥的车辆而去,你会发现,它们一定被“填埋”在都市边缘某个坑塘里,污染着环境。
也不是没有想过措施。北京市在都市的南部,租下一大片地,挖出一个大坑,把污泥统一拉到那里进行“临时堆放”。时间一久,淤积得越来越多。这样临时堆放措施,终究没有对污泥做真正的处置。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起“违法倾倒污泥案”,受罚者几多有些冤。当他们拍着胸脯向污水处置厂打包票说能够处置这些污泥的时候,他们心里很清楚自己处置不了,因为处置这样的污泥需要极高的成本;而把污泥“放心地交付”给受罚者的污水处置厂卖力人,在协议上签字时,心里也很清楚,他们不外是把困难转移给了“社会公司”而已。
这样假戏真做的套路,两方都心知肚明,而监管他们的相关部门,心里难道不清楚吗?
其实处置这些污泥也不难。北京正规垃圾场的垃圾渗滤液目前已得到比力稳妥的处置,措施非常简单,就是加大投资,政府向垃圾处置企业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同时把处置过程向社会开放,允许社会随时去旅行,企业就会很忠实地遵守。
放眼世界,污水厂污泥的处置不是没有措施,像北京这样的多数会无法处置,不外乎投资不到位,嫌其处置用度太昂贵;不外乎监管不到位,纵容一些企业违法随意倾倒;不外乎公众加入做得不够,没有允许公众和环保组织随时去监督和质疑;不外乎没有开放胸怀,没有去激发出社会的有效创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