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长革新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事情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7〕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长革新委、经信委(工信委),海南省科技厅:
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做出的“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放管服”革新精神,凭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措施》(2016年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措施》)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事情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事情指南》),现将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事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认定事情
(一)各地生长革新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生长革新、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参照《管理措施》,做好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荐事情,具体法式包罗:
1. 凭据《事情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质料,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
2. 依据《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见附件1),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切合认定领域和重点进行审核,同时,凭据《战略性新兴工业重点产物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生长革新委通告2017年第1号)明确的范围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高技术工业事情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051号)部署的要求,优先支持“互联网+”、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工业领域及双创示范基地的相关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3. 凭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要领(见附件2),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4. 接纳公正公正果然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切合领域和重点要求、基本条件切合《管理措施》规定、初评得分高于70分(包罗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二)每个省、区、市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凌驾4家,全面创新革新试验区域所在省市推荐企业技术中心不凌驾7家(其中推荐的全面创新革新试验区域的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应不少于3家)。同时,每个省、区、市推荐的企业技术中心,其所在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工业领域的,应占本省、区、市推荐总数的一半及以上。
(三)各地生长革新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生长革新、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质料及评审情况(要求见附件3)报送我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四)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质料电子文件(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接纳U盘拷贝方式)、纸质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国家生长革新委。
二、2017年评价事情
(一)各地生长革新委(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组织当地域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包罗中央管理企业、国务院部门管理企业),做好评价质料的填报事情,并对评价质料和免税情况表汇总审核确认。编写评价质料的相关要求按《事情指南》执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独立加入评价。
(二)各地生长革新委(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生长革新委),于2017年9月20日前行文将评价质料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国家生长革新委。
(三)评价质料和免税情况电子文件附表通过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试用)报送。
附件:
1.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要领
3.认定评审情况报送要求
国家生长革新委办公厅
2017年7月24日